工信部:拟禁用电动自行车车载充电器,完善
据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局简函,针对近期车载充电器大量出现,有可能会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问题,拟禁用车载充电器,以及完善永久性标识内容。
据介绍,工作组首先研讨了工信部司局简函的要求,结合标准实施一年来的实施意见,针对近期出现的 火灾事故进行分析,对在电动自行车 3C 认证过程中出现的车载充电器原理、结构进行解剖,同时参照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整车的编码要求,草拟了初步的修改单。
文件要求,充电器应有编码。充电器编码采用 13 位代码结构,由 3 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生产企业代码、生产年份代码及型号规格代码,中间以“-”分隔。
该文件实施过渡期建议 6 个月。因增加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企业在设计改进、生产设备升级等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文件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定为 6 个月,保证生产企业能够充分消化理解,确保该文件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