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规范聚合平台 要求与网约车企“划清界限”
在小程序中嵌入腾讯打车,进入网约车市场,采取的也是聚合平台模式。上线初期,腾讯打车在北京地区只为首汽约车、T3出行、阳光出行三家网约车平台开放端口。某市一位不愿具名的交管部门人士告诉
聚合平台,已成为网约车行业的一股生力军。
承运人还是居间服务者?
此前,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责任划分,一直没有定论。
近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代现峰告诉
聚合平台没有车辆和司机,只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即将乘客发布的需求提供给各入驻的网约车企业,再由网约车企业接单并提供运力,这与最终实际提供服务的网约车企业有很大区别。所以,聚合平台更愿意将自身定位为信息撮合者,而非承运人。
然而,当乘客通过聚合平台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有专业人士认为,聚合平台应当与网约车企业承担同等责任。上述交管部门人士告诉
通知明确要求,聚合平台是共同提供服务者,并指出,在乘客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通知只做了原则性规定,给地方政府留出了一定自主空间。一位不愿具名的某网约车聚合平台负责人对
聚合平台不得参与调度和管理
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代现峰告诉
这样可以让实际承运人处理乘客投诉变得容易。我们曾经将自己的网约巡游车业务接入到聚合平台,但没多久就退出了。一家出行企业的公关负责人告诉
但由此引发了代现峰的一个疑虑,如果按照通知要求,聚合平台与网约车企业明确划清界限,那么它的角色和网约车企业就有很大不同,如果仍将其定义为共同承运人,追究共同责任,在司法实践上会出现问题。代现峰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