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宇忠、王广敏、蔺海清、王洪提起公诉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宇忠利用担任抚松县副县长、县长,江源区委书记,白山市委秘书长,白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申请专项资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广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蔺海清利用担任原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洪利用担任江门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海口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湛江海关副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