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文件提出,夫妻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夫妻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等等,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