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2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5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暨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并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动员全局上下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蕉城区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专题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股室、中心、所站的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坚持把“当下改”的举措办法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堵住“漏洞”、扎紧“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2.3.4.5.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中共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针对反馈问题和移交线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事业干部15人,其中提醒谈线人,诫勉谈线.针对“指导督促弱化、超额支付工程款、10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滞后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总工程师蔡东辉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待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刘祚其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干部长期‘挂号’‘病号’及中途‘溜号’”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工勤人员薛鸿健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4.针对“工程移交不及时、规避公开招投标、工程验收走过场”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城建股前负责人颜宁寿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5.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古村落保护业务指导有欠缺,跟踪落实不够到位;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6.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古村落保护业务指导有欠缺,跟踪落实不够到位;10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滞后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8.针对“加值班误餐补贴超过核定总量、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9.针对“多次迟到早退”的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全局通报。
10.针对“考勤流于形式”,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11.针对“大气防尘尚未达标”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线针对“‘厕所革命’推进不够有力”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线.针对“农村户改厕任务完成不彻底”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线.针对“职称聘任不严肃”的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线.针对“区人防办指挥通信系统建设较滞后”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线.针对“‘防空疏散’行动演练未按规定演练出现操作失误,被区国动委通报批评”问题,局党组于2021年12月31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针对“未按要求完成每两年一次的指挥部演练,未对成员单位的保障计划开展检查落实”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线.针对“重点设防镇飞鸾镇、三都镇未开展乡镇人防工作”问题,局党组于2022年8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中共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