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送达公告
被处罚人:林甜甜,性别:女,民族:汉,身份证号:3505001980******25;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东环路218号;联系电线。
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11月4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到泉州市丰泽区糖房路253号原地址进行送达《催告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本催告书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5500元缴至指定银行,缴款前先到南安市卫生监督所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逾期如不缴纳,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南安市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