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月!榆中县多部门联合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箱等杂乱行为。
四、各沿街门店及经营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自觉维护门前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凡有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请立即停止并自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由责任部门依法查处。
六、整治期间,凡不服从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侮辱、阻碍、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