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的都哭吧!9月1号买房新政策!(买房的人都哭了吧,10月1日新
南京最新的房产新政是什么?对去年买房的人有影响吗?是不是利率上调,每月还款要价钱?
最新的房产新政是今年10月12日出台的,主要是缴纳税率调整和限购第三套房,对于之前签的合同是不起作用的
至于利率上调是否交钱得看你和银行贷款时签署协议的要求了,看看当时要求的是既定利率还是随市场利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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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市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快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等项目行政审批,加快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上市。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办法,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开、竣工任务;继续推进旧住宅区整治出新、危旧房片区(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三、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我市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
四、保障居民自住改善型需求,严控投机炒房。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五、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苏州购房新政策出台
苏州买房限购政策
一、购房条件
外地户口需在苏州连续6个月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2022年5月9日起实施)。
相城区自2018年11月19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者除6个月社保或纳税之外,还需要积分满600分才可购房。(2022年9月14日消息,该项规定取消)。
根据《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以下情况不限购: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在相城区有工作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相城缴纳满3个月的社保或工资或公积金等不受限购限制。
2、市级以上颁发的落户人才,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3、相城区政府认定的f类企业员工、通过公司可以申请购房资格,目前有35家,后期可能有新增。
4、在相城区缴纳个税5万以上(近一年)不受学历等限制。
二、限购范围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三、限购区域
1、针对本地人:
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
不限购区域:常熟、张家港。
2、针对外地人:
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
不限购区域: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汾湖(针对嘉善和上海客户)。
四、社保个税缴纳范围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特别注意:
1、非限购区域(常熟、张家港)房产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2、外地人在苏州买房后,卖掉这套房,且名下无房,可在两年内直接购房,不受社保和个税限制。
3、外地人大专以上学历在昆山可以购置三套(需要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明,交给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即苏州大市无房,走人才编码的流程,无需社保。)
4、太仓外地人首套房不限购,要求苏州大市名下无房。
5、上海和嘉善户口可以在汾湖最多购买3套房,无需社保,新房二手房都可以。
6、长三角一体化人才新政: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缴纳一个月社保,就可在吴江汾湖买房。
多地祭出楼市新政,降首付、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多孩享购房补助…
近日,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国多地发布楼市新政。
券商中国注意到,包括湖南省浏阳市、河北成安县、浙江杭州市、浙江丽水市、江苏泰州市、贵州凤冈县等地纷纷发布楼市新政,多措并举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湖南浏阳:契税全返、限时发放购房补贴
据“浏阳住建”消息,9月9日,湖南省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有八条举措: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支持非住宅有序去化;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和期限;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强化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支持;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等。
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方面,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通过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和已由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人,再次对同一房号进行签约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河北成安县: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政策限制,最高补贴8万元
据“走进成安”9月8日消息,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该措施提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成安县创业,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解决专家公寓住房免除租金,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
该措施还提到,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交易,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对于一手房销售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政府给予房租、水、电费等补贴,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浙江杭州:临安、淳安、建德等地新政齐出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建德市近日先后出台楼市新政。
9月10日,“临安发布”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简称“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鼓励来临就业方面,意见指出,对在临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 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在临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适龄学生的监护人可凭不动产权证享受临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政策。
据“淳安发布”消息,9月9日,浙江杭州淳安县推出10条“干货”,分别从安居补助、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城市布局等方面,促进淳安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来看,补助政策包括购房契税补助、购房消费补助、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扶持青年购房、吸引外来人员落户、组织团购优惠等等。
比如,在淳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在淳安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缴纳本县社保),在淳安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此外,该政策还提到,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9月8日,杭州建德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非建德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022年2月1日以后在建德市就业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在建德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补助1万元,每满1年增加1万元,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最高从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
据“丽水在线日消息,浙江省丽水市近日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该政策提到,加快启动危旧房、历史街区、棚户区改造,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
同时,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
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还提到,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已售楼盘的竣工验收。据悉,今年7月丽水成立了助企纾困保交楼专班,专班成立后,世茂璀璨岚园项目产权证首次登记中碰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并对存在停工、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进行了监管帮扶,确保做到保交楼,不出现重大风险。
江苏泰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泰州发布”9月10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十条举措,自9月9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以及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给予购房优惠。此外,对符合《泰州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第2条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再增发2万元购房券。
为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促进新房和二手房市场联动,对个人转让住宅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金额的半额。
《通知》还称,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在动能,采取试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优化土地供应节奏和出让条件、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等举措。同时,深化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允许完成首期50%出让金缴纳的开发企业,通过审批承诺制等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解除商品房所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
贵州凤冈: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9月7日,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包含合理安排用地供应、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理等十项措施。
《通知》显示,凤冈县要求,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15日。针对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人,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文件显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人,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政府惠民消费券奖励,消费券在取得后半年内使用,可定向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旅游、餐饮消费支出。
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楼盘住宅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70%(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准入。
凤冈县还将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同时,开展公积金贴息贷款,放宽省内异地贷款申请条件,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职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且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上述期间发放的,在上述期间内,职工及配偶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套住房购房首付款,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购房首付款金额。
此外,文件提出,加强对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诉源治理”化解问题楼盘的方法,重点解决社会民生问题。
购房新政实施后,2016年10月1日以来实施的住房限购政策是否实行?
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一致的,按照新政策执行。如新政实施后,原2016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自然人购房可以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规定,调整为根据购房人家庭名下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来认定购房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冲突的,原有政策继续执行。如原有政策规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继续执行。
2021救市第一城!哈尔滨发布了16条楼市利好!鼓励买房,最高补贴10万!
哈尔滨出台“十六条”稳定房地产市场!
多条重磅利好,包括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人才,购首套房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提高至30年等。
据悉,此前哈尔滨楼市已连跌8个月。
有分析认为,此次哈尔滨出台的政策有很强的信号意义,预计后续跟进城市会增加。
据哈尔滨新闻网,为认真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哈尔滨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市委网信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全文共有16则举措,有4大关键:
1、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开发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
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2、吸引人才,大中专以上学历都有补贴,最少2万,最高10万
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
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
购房人才的购房情况经人社、教育、住建部门共同认定,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
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对原籍不在当地,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哈的新市民,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
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
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提高至30年,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
4、普通标准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5%执行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缴纳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齐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
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持续执行民用价格标准。
为何推出该重磅“救市”计划?分析认为,哈尔滨楼市过冷和人才外流是两大关键因素。
1、楼市过冷,市场供过于求
自2020年开始,哈尔滨楼市随着新冠疫情暴发就受到严重冲击。
从2021年3月份开始,部分项目采取降价销售策略,以求快速回笼资金。
但在成交量短期上扬后,便迎来强调控,购房者观望情绪加剧,市场逐渐进入艰难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数据显示,哈尔滨新建商品住宅持续性出现供大于求的态势。到目前,哈尔滨楼市已连跌8个月。
哪怕不少开发商纷纷打出“降价牌”,但销量未见明显提升。
万科、融创、华润、中海、绿地等房企推出多项优惠活动,其中包括一元秒杀一平方米、买房送家电、一口价特价房限时秒杀等。
但销量未见明显提升,甚至不少楼盘黄金周销量达不到两位数。
数据显示,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哈尔滨新房成交仅345套。
冷清的交易已经影响到了企业生存。
2、人口流出严重。
在最新公布的七普数据,哈尔滨省会哈尔滨的常住人口为1000.99万,较六普时减少62.6万,成功守住了一千万的整数关口。
尽管如此,哈尔滨仍然是十年间全国唯一出现人口净流出的省会城市。同时,也成功退出了全国十大人口大市的行列。
不得不说,当前房地产行业面临重大转折点,一些城市出现明显的供大于求,房企生存压力越来越大。
接下来,其他城市是否会跟进?将决定未来地产行业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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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子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是在不断的进行加码的,各地的房地产供应量已经相应的有所减少了。可现实是我国还有一些一线城市实际上最近几年来的房价也已经潜移默化的还是一种上升的状态。比如在大成都,成都政府也是对在成都 买房 又推出了新的政策。在成都买房的人,第一个要了解的问题就是成都买房子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成都买房子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 购房 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 社会保险 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 个人所得税 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 住房贷款 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 公积金贷款 。 二、外地人在成都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 成都市 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 社保 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