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花之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罚28.8
8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22﹞206031HB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花之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项,罚款28.8万元。
苏州花之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张晓皇,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22组。
8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22﹞206031HB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花之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项,罚款28.8万元。
苏州花之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张晓皇,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2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