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助企纾困”降下“及时雨” 润泽企业渡难关
今年以来,县社保中心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等方式,加大社保费缓缴等“助企纾困”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审核时限,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让企业少跑腿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聚焦困难企业,给予精准帮扶。从2022年3月至12月底,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为确保缓缴政策准确实施,县社保中心协同税务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前往江苏承开中药有限公司核查其用工情况。经税务、财政、人社部门一致同意,缓缴该单位2022年4月至9月所属期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金额达25万元,为该企业发展留足缓冲动力。截至目前,金湖县已为2家企业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30.39万元。
明确困难行业,给予“输血”支持。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新增纺织业、纺织服装等17个行业困难企业可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目前,金湖县已为9家企业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42万元。
降低失业费率,税费减免“看得见”。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0.5%。截至7月底,金湖县延续实施费率降低政策,惠及企业2323家,减征失业保险费732.2万元,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