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因多项违法行为“吃罚单” 原实控人被终身市场禁入
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被查出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控股澄星集团处以200万元罚款;原实控人李兴处以500万元罚款;还有多名责任人和时任被分别处以10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兴被采取终身
“涉及的隐瞒资金占用和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法规定,对公司处罚上限一般是1000万元,个人处罚上限是500万元。”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对《日报》
根据公告显示,及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查证,2020年,ST澄星与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约为375391.23万元,资金占用方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ST澄星通过电汇划转、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兜兜转转之后,最终支付给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302248.62万元;二是ST澄星代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贷款,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70700万元;三是ST澄星代澄星集团关联方偿还债务,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2442.61万元。
2020年,澄星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ST澄星资金累计发生375391.23万元,累计归还164980.42万元,期末余额为210419.81万元。该资金占用占上市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8.39%。
查阅两市公开信息可知,控股股东利用持股比例高的优势,对上市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引发系统风险的案例此前亦有发生,对此,中小投资者如何早发现苗头保护自身权利,备受关注。
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对《证券日报》
况玉清对《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