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第二大股东拟减持不超0.98%公司股份
自身资金需求,第二大股东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8%。
截止公告披露日,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
自身资金需求,第二大股东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8%。
截止公告披露日,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