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重固镇宅地底价成交,至少建设555套住宅
出让人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缴交。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建成后的住宅套数下限为555套。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44413.92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2775.87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青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55517.4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2775.87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