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人脸识别在旅游场景中的应用不宜过多
今年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接受。戴斌建议,人脸识别技术在旅游场景中的应用不宜过多,要做到依法有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去年起草了征求意见稿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在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远距离、无感式辨识特定自然人,应当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为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并由个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主动提出。
征求意见稿规定,宾馆、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