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京蓝公告,2023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5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绍增、高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京蓝科技涉嫌的事实如下:一、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二、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三、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事实,有相关定期报告、评估报告、财务资料、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京蓝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
京蓝科技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郭绍增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时任财务负责人高红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是京蓝科技信息披露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