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度实现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一月三冲”
1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首创推出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一月三冲新模式。一月三冲开通后,已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及建行商业贷款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每月5日、15日、25日可三次冲还贷报销。
‘一月三冲’太好了,我再也不用担心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了。了解到新业务开通,市民吴先生竖起大拇指。之前吴先生曾因单位延迟汇缴当月公积金,导致贷款还款账户无法收到应划转公积金,需另行垫付还款资金。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一月三冲开通后,能够有效解决因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造成的正常冲还贷问题,减轻贷款职工每月还款压力,也避免逾期还款可能导致征信不良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