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12月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召开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伟英,副主任何晓进、裴焕良、温秀芳,党组成员弓建明、许兴城及委员36人参加会议。市政府领导周峰、曹林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宜兴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宜兴市2022年全口径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以及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68件,闭会后截至目前,代表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件。其中,市政府办理163件,市委部门办理9件。这172件建议,涵盖了经济发展、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旅游服务、道路交通、民生保障、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内容,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据统计,截至目前,代表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169件,占98.3%;表示理解的3件,占1.7%。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落实或基本落实的113件,占65.7%;列入计划实施的58件,占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