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昇顺包装缓冲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11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第5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昇顺包装缓冲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3万元整。
苏州昇顺包装缓冲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苏克通,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双珠路496号。
11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第5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昇顺包装缓冲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3万元整。
苏州昇顺包装缓冲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苏克通,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双珠路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