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11月19日起对16个省份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公安部总体安排,南通市公安局自2022年自11月19日起全面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受理范围为上海、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等十六个省市,并逐步扩大受理省份。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局推出便利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又一服务举措。上述省市户籍居民可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就近公安居民身份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并需携带以下材料:
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申请人需提供居民户口薄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供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