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4-6月垃圾发电

2022-12-07 08:18:54

  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现将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5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充核定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9月-2022年3月、开化天汇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22年3月、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1-12月及2022年1-3月、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9月-2022年3月、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22年3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重新核定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6月-2020年1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2。

  三、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浙江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请各级供电企业及时支付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费。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下一篇:重磅利好!北京、重庆接连出手 “复苏牛”如何演绎?
上一篇:龙泉市林业局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