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 市县全覆盖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效能,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根据省高院、省局、省消保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法委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市消保委主动作为迅速对接启动“共享法庭”建设。目前舟山市在各级消保委共建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5个,实现市、县、区全覆盖,已运用“共享法庭”化解消费纠纷15起,完成诉调对接10件,司法确认赔补偿金额5万余元。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效能,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根据省高院、省局、省消保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法委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市消保委主动作为迅速对接启动“共享法庭”建设。目前舟山市在各级消保委共建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5个,实现市、县、区全覆盖,已运用“共享法庭”化解消费纠纷15起,完成诉调对接10件,司法确认赔补偿金额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