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冠艺真空装备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
8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3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冠艺真空装备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冠艺线日,法定代表人董站雷,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新燕大道89号15号厂房。
8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3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冠艺真空装备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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