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公众号助手软件开发公司获赔300万
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两则文书公开。
诉称,被告开发运营的助手的软件,在多个应用平台下载页面突出显示“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珍分夺秒公司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驳回其上诉。
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珍分夺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两则文书公开。
诉称,被告开发运营的助手的软件,在多个应用平台下载页面突出显示“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珍分夺秒公司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驳回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