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售楼处设“购房补贴”窗口,购房补贴在购房款中直接抵
8月23日,江西省萍乡市发布《萍乡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此次补贴主要针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在萍乡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买人。
一、在指定日期内,于萍乡市中心城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每套补贴10000元。二、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补贴5000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8000元。
三、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萍乡市户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的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开发企业抵扣购房补贴方面,领取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的,由开发企业对购房对象的补贴标准进行审核,补贴金额确认后双方及时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补贴采用开发企业直补方式,在购房款中直接抵扣。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补贴对象对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已申报购房补贴信息并实时更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属地住建部门对账。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即可向属地住建部门“购房补贴”窗口提交审核资料。“购房补贴”窗口负责对开发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申报材料要求的签署意见报送财政;属地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审核后,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