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委编办三坚持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泗阳县委编办坚决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在紧抓制度建设、丰富监管渠道、提升督查实效三个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保障作用,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一、坚持法治思维,绷紧制度“纪律弦”。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筑牢思想理论基础。强化纪律意识,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强化工作程序,出台《中共泗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工作规则》和《中共泗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职责任务和审批权限及程序,做到机构编制程序规范高效。
二、坚持多维发力,打好监管“组合拳”。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依托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对各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设立机构等情况实施密切跟踪、常态监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出台《关于严格组织人事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规范各类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流程,并将机构编制监督核查工作纳入县委巡察组巡察范围。三是用好考核利剑。将部门履职、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等事项纳入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范围,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并以日常考核为主的办法,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三、坚持结果导向,提升督查“战斗力”。一是“亮灯”管理。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为“红、黄、绿”三个等级管理。“红灯”单位,申请的机构编制事项一律不办理。“黄灯”单位申请的机构编制事项暂缓办理。二是严打“真分”。在机构编制监督考核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量化职能配置与落实、履职效果、机制建立与保障、编制与人员使用情况考核指标,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杜绝打“人情分”。三是抓实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清单管理,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低、人事管理松散的单位或机构设立后长期不运转、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撤销建议方案并提交县委编委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