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庆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罚

2022-08-10 20:56:30

  6月30日,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千应急罚﹝2022﹞32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庆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9.25万元。

  昆山庆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杨大华,住所:昆山市千灯镇石浦鹿场路555号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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