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台进一步关心关爱劳动模范十条措施
劳模20人次以上。每年5月举办劳模宣传月活动,以开展市级以上劳模报告会、座谈会,组织劳模宣讲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营造全市学习劳模、宣传劳模的浓厚氛围。
开展劳模培养教育十百千行动。拓展我市各级劳模培养教育渠道,每年举办10场劳模专题读书班、组织100名劳模参观考察、为1000名以上职工开展劳模宣传宣讲,引导劳模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劳模创先争优。支持我市各级劳模发挥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每年在全市命名5个以上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给予经费补助,促进转化创新成果200项以上。鼓励我市各级劳模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名师带徒等活动,帮助100名以上劳模与职工结成师徒对子,带动创新人才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