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 对医药电商影响几何?
介绍,“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简称“第三方平台”,其定义在国家药监局2020年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进行了明确:“第四条: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条件,遵守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依法诚信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则是指在药品网络交易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
指出,“这个新规要等出台落地了才算数。”2019年出台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在修订过程也是经历了波折。二审草案中一度新增规定“网售处方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不过最终通过的《药品管理法》却为网售处方药“开了口子”,仅禁止部分药品的网络销售。
例如,以阿里健康和为代表的B2C平台,目前主要涉及非处方药的网上零售,该业务由“自营+平台”等业务模式构成,其中自营业务收入占比较大。2021年财报显示,全年收入307亿元,其中以京东大药房为主要载体的自营收入为262亿元,占比为85.34%。另据2022财年年报,报告期内,医药自营业务收入达179.1亿元,同比增长35.5%。其中,以阿里健康品牌运营的自营药房药品收入占比达到64%,处方药业务收入增长105.2%。阿里健康目前还在通过推动处方药业务的扩容,实现该业务收入的高速增长。
“需要从具体案例来看,例如,某一家平台,它的自营业务占95%,第三方平台业务占到5%,而这个新规一旦真的落地,基于现有的模式,该企业未来的业务模式肯定还是以自营为主,不得不把第三方的业务剥离出去。如果某一家平台的业务占比较为平均,那么政策一旦落地就会对现有模式产生影响。这也要求医药电商平台一定要看自营跟三方业务占比情况,如果两者都选的企业,后续一定要主攻一种经营模式。”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新规对电商平台的具体影响,上述机构首席医药分析师强调。
对此,上述医药电商平台业务负责人则表示,“现在基本上药品网络销售平台既有自营业务也有第三方业务,但是我们自营占比较大,在第三方业务上覆盖的并不多。对于一些产品销量不大,顾客又会有一定的购买需求的药品就不适合我们自己进行销售,毕竟这样的产品占库存,容易提高我们的运营成本,所以,通常这类产品我们就会通过第三方平台来进行,作为我们自营的业务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