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8 21:00:50
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六类 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已获委任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就合并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有关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独立财务顾问就合并将出具的意见函件将载入综合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