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分两次发合法吗?

2021-03-15 20:51:29

  个人工资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公司发放,一部分在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发放,据个人初步了解,可能是有公司这样操作的。

  一、个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个人再和劳务外包公司签订一个劳务协议

  工资被分成两部分后,因社保是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缴纳,名义工资少了,这样操作后公司承担的社保就必然少了。

  另一部分工资,通过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发放,由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以临时经营所得的名义为个人申报个税并完税。

  以个人万元工资为例,企业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比例为37%(社保16%+医保和生育8%+工伤和失业1%,公积金12%,有地区差异和公司差异),若5000元通过劳务公司发放,费率为8%(6.75%增值税及附加+服务费),则企业节省的人力成本为1450元/月(29%=37%-8%)。

  劳务公司一般有返税,临时经营所得的个税比较低甚至没有。上述,因将个人综合所得的部分变更为临时经营所得,税务上可能有异议。

  上述都是劳动合同,劳动法也不禁止个人同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社保可以在公司缴纳,也可在劳务公司缴纳,但不能同时在两方缴纳。

  这种操作,也因为工资拆分了,个人的社保基数降低了,公司承担的社保也就少了。但个人的综合所得的个税,不会影响,正常缴纳。

  上述两种方式,个人咨询过律师,律师说不违法。当然,我们的法律条文在没有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主观的看法可能有不同。这个律师说不违法,另一个律师不一定认同。

  员工将此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也无可厚非。这种情况下,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权在员工手里。觉得不爽,那就提出;觉得可以忍耐,那就在公司继续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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