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谈盘活存量资产: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委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会上,有媒体提问: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对于促进有效投资将发挥哪些积极作用?如何解决谁来投、投向哪儿等问题?
赵辰昕表示,当前形势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意义。简单来说,可以概括为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实现“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二是有利于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三是有利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水平,提升再投资能力;四是有利于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五是有利于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
三是要规范有序盘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透明确定国有资产交易价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国资监管、职工安置等规定,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确保基础设施稳健运营,保障公共利益。
三是要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可按规定对新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赵辰昕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出新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