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报警、被处罚 一份未签字的财报引发的“闹剧”

2022-05-18 07:21:29

  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活动,导致公司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而被责令改正,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也难辞其咎。据记者了解,上交所已向上述责任人发起纪律处分意向书。

  整起事件的“导火线年年报及相关

  显示,公司财务总监程静未签署公司财务报告,未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亦未发表异议意见。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但强调事项段意见亦未涉及公司财务总监未签字事项。对此,上交所当晚发出监管工作函,一是要求公司核实财务总监未签署定期报告的原因,是否存在无法保真情形,并督促财务总监对相关定期报告发表明确意见;二是要求全体董监高核实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三是要求年审会计师核实,除年报已披露的强调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审计意见的情形。

  5月12日,福成股份在监管函回复中道出财务总监未签字的两大隐情。

  据了解,控股股东人员参与公司活牛采购,共计1.6亿元,相关采购资金流向与发票不一致,占比58%。前期因相关采购人员常年在外以及公司未予重视,财务总监一直无法核实采购真实性和生物资产成本直至年报即将披露前。

  据公司透露,2021年9月8日起,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直接安排集团人员参与上市公司采购业务的付款审批,福成集团副总经理、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李福成都曾在上市公司付款审批单签过字,集团人员审批通过后上市公司资金中心方能付款。更有甚者,今年4月21日,在公司肉制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福成集团公司全体负责人、会计、出纳会议,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没有签字权,只负责合并报表。如此操作下,2021年经福成集团审批的付款金额总计约4.09亿元,2022年资金经福成集团人员审批的付款金额约2.46元。

  而围绕财务总监的失联、报警风波也随之浮出水面。据披露,程静曾于4月27日在董秘桌面放置一份声明说明上述对年报的异议,但之后无法与程静取得联系,公司无法判断声明真实性,故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了年报,但未披露上述异议意见。

  5月17日,河北证监局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出《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在内的多名高管均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其中,李福成违规干预福成股份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活动,导致福成股份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作为实际控制人,其未能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

  法》规定,拟采取责令改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程静作为财务总监,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存在未履行法定义务问题,其违背职业操守,严重失职,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规定,拟36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记入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河北证监局认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实行财务分开、业务独立。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独立性上存在重大缺陷,故对福成股份及其董事长李良、董秘邓重辉等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交所就公司财务总监未签署定期报告等违规行为,已向财务总监、控股股东、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公司年审会计师发出纪律处分意向书。

  事实上,交易所对于福成股份内控有效性问题早已关注。此前对于福成股份子公司天德福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立案事项向公司发出工作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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