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收监管函:违规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是违规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吉宏股份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本次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但公司于2021年8月分别以支付商品采购款和广告费的名义,为部分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1421.1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2%。吉宏股份前期披露的公告存在不真实的情形,且违反了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
深交所表示,吉宏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吉宏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数据显示,1月14日,吉宏股份股价低开后震荡,截至收盘跌2.25%报22.55元。吉宏股份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以快消品展示包装为主营业务,服务于快消品行业龙头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