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发51条,证监会首发是什么意思
1:证监会核准了企业首发申请后,企业什么时间上市
批文的有效期是6个月,企业可以据此自行安排上市进程,不过一般也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发了,现在快的就是半个多月。
2:证监会公布IPO首发通过名单,圣邦微电子是什么来头
公司前身为圣邦有限,圣邦有限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
3:证监会受理新股申请到上会需多久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超过六个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核准。
时间的长短主要看该公司的财务上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对该公司提出的上市招股书进行审核和修改,然后和保荐人进行磋商修改。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得修改好多次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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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IPO审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
二、首发申请审核主要环节简介
(一)受理和预先披露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并将申请文件分发至相关监管处室,相关监管处室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主板中小板申请企业需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二)反馈会
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说明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三)见面会
反馈会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见面会。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等。
(四)预先披露更新
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无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发行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和用于更新的预先披露材料,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五)初审会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发审会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共35人,每届发审委成立时,均按委员所属专业划分为若干审核小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组依次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各组中委员个人存在需回避事项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员替补。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发审委会议审核首发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需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首发发审会由审核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
(七)封卷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八)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九)核准发行
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审核程序结束后,发行监管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书面告知日常监管部门。
三、与发行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限主板和中小板企业)。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依程序处理。
发行审核过程中,将按照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
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IPO最严新规谁受影响最大?
三问IPO最严新规
证监会:被否企业3年后才可重组上市
IPO又被加了一道紧箍咒!上周末,证监会发布IPO新规称,将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这意味着,上会企业一旦IPO被否,不仅短时间内无缘直接IPO,就连借壳这类“曲线上市”之路也被堵了。
IPO新规同时表示,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证监会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IPO新规引发券商界广泛热议。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拟申报企业、壳公司和3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都将受到新规的影响。
1 谁受新规影响最大
能借壳的标的将减少。2017年10月第17届发审委亮相以来,IPO过会率一直保持低位。与此同时,并购重组的过会率一直保持高位。这种分化格局,导致一些企业左右摇摆,特别是在IPO被否后,面对IPO低过会率短期难改的现状,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通过重组上市的意愿日益强烈。新规实施后,2015年2月23日以来被否的IPO项目将受影响,这些被否标的资产将不能适用重组上市,“对壳公司而言,可能是利空。”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认为,新规主要是心理层面的深度影响。除个别企业外,大多被否的拟IPO企业并不具备借壳上市的条件和体量。借壳的优势在于时间快,但弊端也很明显。首当其冲的便是壳费问题,“当前壳公司市值几个亿到几十个亿,上市成本高,按PE换算后对企业净利润要求很高。”其他的弊端还包括股权稀释严重,壳公司质量不稳定、优质壳稀缺、整合难度大等。
近年来IPO被否的企业,走重组上市的成功案例并不多。最近3年,共有146家企业IPO被否,排除已再IPO申报和已再次申请IPO的14家企业,其他132家企业目前都将不能适用重组上市。
2 加速化解堰塞湖
据证监会最新数据,截至2月22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438家,其中,未过会411家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404家,中止审查企业7家。
截至本周末,今年以来已有22家企业终止IPO排队,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终止审核企业家数保持高位的常态。2017年全年,终止审查的企业数量为149家,仅12月就有45家终止审查,其中35家终止审查时间发生在后半个月。
终止审查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加,与此前的监管层表态不无关系。对于此次新规的影响,一位长期从事企业上市服务业务的律师表示,估计又有一批在会项目将撤材料,拟申报企业对带病申报也会有所忌惮,或将加速化解堰塞湖。
3 IPO监管初见效
据介绍,2017年,深交所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深交所召开重组会136次,审核230家次的重组信息披露文件,发出重组问询函件250余份,就37家次重组方案存在的问题请示证监会,其中有16家次重组方案在“刨根问底”式监管下终止。
对于重组上市类方案,深交所表示,坚决贯彻从严审查理念,针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与主营业务稳定性、交易资金来源等进行刨根问底式问询,真正把好重组信息披露审查第一关。2017年以来“清壳式”重组问题逐渐突显,上市公司存在沦为“空壳”的风险,对于此类方案,深交所快速反应、充分问询,关注方案的合规性。
2017年,上交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证监会的总体部署,将防控市场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中心任务,牢牢嵌入并购重组方案信息披露问询中。全年累计审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99单,督促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问题1100余项,要求中介机构发表意见800余次,监管约谈财务顾问10余次。经过监管,十余单“类借壳”、标的资产质量疑点明显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重组方案主动终止。
此外,A股IPO新的审核动态机制也正在形成,一方面让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IPO尽快上市;另一方面让质量不足够优质的企业知难而退,取消排队或者撤回资料。既解决IPO“堰塞湖”问题,也提升过会企业质量。
规范谁谁影响就大。
5:证券法第24条 IPO为什么还要排队
260104景顺内需增长
519300大成沪深300
6:要去哪里查询ipo还在排队等上市通过的资料
证监会首页--->政务 信息公开(首页顶部))---->按体裁文种查看--->行政许可批复---->事项公示---->发行类,就可以查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