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8 23:34:55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自本承诺函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不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