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撮合成交价,期货挂单成交顺序

2021-10-10 04:52:12

  1:什么叫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怎么产生

  撮合成交价,股指期货常用术语。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就是买入价或卖出价,这一点大家是不会有疑义的。问题是当买入价大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应该如何确定
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买入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在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前一笔的成交价。下面不妨以例明之。
买方出价1399点,卖方出价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7或1397点以下,最新成交价就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9或1399点以上,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9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是1398点,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8点。
这种撮合方法的好处是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无规律跳跃。
中金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基本原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会采取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平仓单优先)。
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
举例说明:
例如,某交易者卖出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挂出价格为1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1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1399点,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1397点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

  2:期货交易前了解撮合成交价格是怎样确定

  成交价的确定方式: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 最新成交价=cp
cp≥bp≥sp, 最新成交价=bp
这种撮合方式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买价大于或等于卖价才能成交。二是成交价格要尽量接近于前一笔成交价。该撮合方式可最大程度地减小交易员由于输单出错造成的损失,同时确保行情变动尽量平稳。
举个例子来说,前一成交价为30500元,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报单价格:
(1)大家觉得价格可能要上涨,多空均往上报价,多方为确保抢到单子挂的价格要高于卖出价格,比如买入/卖出申报为30500/30540,这时成交价格为30540,30540比起30550更接近于前成交价。从理论上说,如果为市价抢单,多方可以以涨停板价挂入,由于价格优先,单子排在最前,但成交价却并不是涨停价,而是按卖出方价格从低往上逐步成交。
(2)大家都觉得价格可能要跌,多空均往下报价,结果买入价卖出价均低于当前成交价。当然要成交买价要等于或高于卖出价。比如买卖申报为30450/30450当然成交价就是30450;如果买卖申报为30470/30450,这时成交价格为30470。同样,30470要比30450更接近前成交价30500。同理为了市价卖出,可以以跌停板价挂出卖单,成交价格为买入价从高往低逐步成交。
(3)如果多空看法比较分歧,多方看涨空方看跌,比如买卖申报为30530/30480,那么就以前成交价30500成交。对于多空双方来说,成交价格都比可接受的最次成交价要好。

  3:撮合成交在期货中什么意思

  集合竞价

  4:如何确定股指期货撮合成交价

  复式竞价原理其基本原理是: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每次撮合都包括以下过程:①排队排队规则如下:一是所有买盘按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排成一列,价格相同时,按期货交易所收到委托盘的时间先后排列,先收到的买盘排在前面;二是所有卖盘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排成一列,价格相同时,按期货交易所收到委托盘的时间先后排列,先收到的卖盘排在前面。②配对对买卖盘排队之后,就开始进行配对,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其具体办法如下:第一次配对:先进行配对尝试。如果买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大于或等于卖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则可进行配对。如果买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小于卖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则配对结束。可以进行配对时,委托数量较少的一方被完全配对,委托数量较多的一方仅有与数量较少的一方数量相等的部分获得配对,其余部分参与下—次配对。③确定成交价格在已经成交的期货交易中,成交价格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如果规定一次撮合成交只产生一个成交价格,即所有成功的配对都用一个价格成交,此时的复式竞价原理称为复式竞价单一成交原理。如果不同次的配对有不同的成交价格,则复式竞价原理称为复式竞价多成交原理。由于在配对过程中,买价是逐步下降的,而卖价是逐步上升的,因此,如果一个价格能够使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满意,则这个价格也能够使在这之前的所有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满意,在这种条件下,一次撮合的成交价格由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确定。当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相等时,该次撮合的成交价格只能是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当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不相等时,且买价大于卖价,设买价BP>卖价SP,从理论上讲,[SP,BP]区间中任何一价格都可以作为本次撮合的成交价格。问题在于这个价格是接近SP呢,还是接近BP,还是SP与BP的平均数?在现实生活中,期货交易所一般采用距离最近规则确定成交价格。即在可行价格区域内,与前次撮合成交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本次撮合成交价格。具体规定是:设前次撮合成交价格为CP,在这里:如果本次撮合为当天的第一次撮合,即所谓的集合竞价,则CP为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或者结算价格;如果CP≤SP≤BP,则在数域[SP,BP]中S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SP;如果SP≤BP≤CP,则在数域[SP,BP中B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BP;如果SP≤CP≤BP,则在数域[SP,BP]中C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CP。

  5:请教期货合约的成交原则是什么请详细解释,谢谢!

  这个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期货交易下单方式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

  (1)客户填写交易指令,在委托指令上书面注明客户名称、交易账户号码、交易商品名称、合约到期月份、买进或卖出的数量、买卖价格、执行方式、下单日期、客户签名。

  (2)在你给经纪公司下达指令之后,经纪公司报单员即会打电话将委托通知期货交易所场内出市代表。

  (3)经纪公司派驻交易所的场内出市代表立即将委托指令输入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4)委托执行后,场内交易终端立即显示成交结果,出市代表电话通知报单员,报单员再通知你。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常见的下单方式由如下几种:

  1、 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 电话下单

  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字。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应及时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应及时将客户的指令输入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进行竞价交易。

  3、 网上电子交易

  客户运用计算机使用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将直接交易指令通过网络传输到经纪公司的交易系统,系统自动将客户的交易指令转送到交易所的交易主机撮合成交。这是目前最为便捷的交易方式之一。

  三、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

  限价指令是按特定价格买卖的交易指令。如你填写一个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6年5月大豆合约10手,那么,当市场的交易价格高于2188元/吨的时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买入的价格一定是等于或高于2188元/吨。限价指令对交易价格要求明确,但能否执行取决于指令有效期内价格的变动。如没有触及限价水平,该指令就没有机会执行。

  在限价指令下达后,没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时,你有权下达取消指令,使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你下达限价指令卖出限价为2188元/吨的2006年五月大豆合约10手后,只成交了5手,这时,你可以下达取消指令。撤单后,你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会成交了。

  四、“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

   价格优先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 时间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值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五、竞价方式

  计算机撮合成交。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自动化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速度快、容量大等优点。

  期货交易早期,由于没有计算机,故在交易时都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竞价制(动盘),是指场内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竞价方式是期货交易的主流,欧美期货市场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场内气氛活跃,但缺陷是人员规模受场地限制。众多的交易者拥挤在交易池内,人声鼎沸,以致于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势来帮助传递交易信息。这种方式另一个缺陷是场内交易员比场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时间优势。抢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场内交易员的专利。

  公开喊价另一种形式是日本的一节一价制。一节一价制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中一种合约只有一个价格。每节交易先由主持人叫价,场内交易员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如果买量比卖量多,则主持人另报一个更高的价;反之,则报一个更低的价,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计算机技术普及后,世界各国交易所纷纷采用计算机来代替原先的公开喊价方式。

  六、撮合成交价的确定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七、开盘价的产生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人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此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人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请注意,该价格就是开盘价,所有成交的报价都已该价格而非报价作为成交价)。

  6:国内期货连续竞价时成交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1、价格优先:买单的话,价格高的排在价格低的前面;卖单的话,价格低的排在前面。
2、时间优先:同一价格的挂单,按照时间顺序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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