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架发行公司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储架发行
储架发行是相对于传统发行的概念。一般是指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基础上,发行人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机制。国内文献翻译为“储架注册”或“橱柜登记”。
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法国、西班牙、比利时等发达国家,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都在施行“储架注册”。在美国,具备一定资格的发行人提交的《储架注册说明书》经美国证监会审核并宣布生效后,发行人即被允许通过建立“储架”,在三年内连续多次地发行证券。其间发行人还可以随时注册新的三年期“储架”。由此看出,与传统发行机制比较,这种发行机制不是每次发行都要重新注册,因此该机制可以简化注册程序,提高融资灵活性,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市场效率。
新三板定增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新三板股票的定向增发
新三板发展意见有哪些亮点
新三板发展意见的九大亮点:
亮点一: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股转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性证券交易场所,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股转系统,对于健全直接融资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战略意义。
发展股转系统应立足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市场制度体系,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着眼中小微企业及其投资人的特点和需求,丰富产品和制度供给,发挥公开市场优势,坚持包容性制度特色,持续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
亮点二: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 研究创业板转板试点
对于市场性质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定位,《意见》指出,要坚持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
但股转系统并非孤立市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探索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亮点三:实行场内分层 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发展
针对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和多元化需求,实施市场内部分层,提高风险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能力,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
《意见》提出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股转系统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研究制定分层具体标准,设置符合企业差异化特征的指标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需求。建立内部分层的维持标准体系和转换机制,实现不同层级挂牌公司的有序流动。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市场服务与监管要求方面,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行差异化制度安排。
亮点四:大力发展做市转让 建立盘后大宗交易制度
股转系统应坚持并完善多元化交易机制,改革优化协议转让方式,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建立健全盘后大宗交易制度和非交易过户制度,改善市场流动性,提高价格发现效率。
控股股东为证券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可以开展股转系统的推荐业务试点,推荐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和做市服务等工作由控股股东承担。
而针对市场热议的竞价制度,此次《意见》认为,鉴于条件尚不成熟,现阶段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
亮点五: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引入公募基金
《意见》提出坚持股转系统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发展方向。研究制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的指引,支持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股转系统挂牌证券。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开发投资于挂牌证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
研究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转系统市场的制度安排。推动将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范围。
亮点六:实施储架发行制度 开放新增股东35人限制
《意见》指出,巩固和完善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公司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依公司需求确定,并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
挂牌公司持续融资,可自主决定发行时点和发行方式。公司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可通过询价或与投资人协商确定,但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股转系统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出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以及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
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品种。加快推出优先股和资产支持证券。开展挂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试点。
亮点七:券商需建立专门的业务体系和考核体系
《意见》鼓励证券公司建立适应股转系统特点的证券业务体系,强化主办券商执业能力。证券公司开展股转系统业务,应设立专门的一级部门,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内部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的限制。
在推荐环节,主办券商应以提供挂牌、融资、并购、做市等全链条服务为目标遴选企业,按照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及内核工作义务,审慎出具推荐文件。在持续督导环节,主办券商应持续加强挂牌公司合规培训,切实履行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合规审查职责,帮助挂牌公司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发展战略,推进资源整合。在交易环节,主办券商应强化经纪业务和做市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交易组织者和流动性提供者的功能。
开展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应建立有别于自营业务的做市业务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不得与做市业务人员从事做市股票的方向性投资损益挂钩。股转系统应完善做市商监管安排,优化风险隔离和信息隔离制度,促进做市业务与投研服务、经纪业务协同开展。建立健全主办券商激励约束机制。
亮点八:保护投资者权益 暂不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
《意见》指出,股转系统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规则。落实主办券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规范开户管理和产品销售行为,完善风险提示基本规范和纠纷调解制度。严格执行证券账户实名制规定,严禁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出借证券账户、垫资开户等行为。
股转系统应督促挂牌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股转系统自律规则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障投资者参与权、知情权和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而对于是否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由于条件尚未成熟,此次《意见》暂未涉及。
亮点九:加强适中事后监管 坚持创新与风控相匹配
什么是证券公司次级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所称证券公司次级债,是指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务(以下简称次级债务),以及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以下简称次级)。次级债务、次级为证券公司同一清偿顺序的债务。
扩展资料:
次级信用的等级位于一般信用之后,当发行公司清偿债务时,其清偿顺序不仅排在一般有担保之后,而且需在一般信用之后,但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由于次级信用风险较大,发行公司往往要提供较高的利率,或发行附具转换条款的次级信用,增加的投机性,使持券人可能获取额外收益,以增加的吸引力。金融机构常通过广泛发行这种,作为增加初级资本以支持数额较大的短期银行债务的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利好还是利空
股权激励一律都是利好。但是可能会有人利用利好去出货,说白了利好也照样会跌还可能会大跌,利空也照样能涨还会大涨
今天推出的“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偏多。
股票激励是要综合分析的,一般而言,市场对其的解读是中性偏利好,但具体反映在股价上,一般不会出现特别明显的暴涨暴跌。
限制性股权激励其实就是公司董事会告诉公司高管,如果你完成了设定的经营成绩(即满足“限制性”条件),就可以以规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股权激励的效果与激励计划价格和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是密切相关的。
此激励计划会刺激激励对象努力完成激励目标(因为这样他就可以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反之,如果激励价格与股票现价接近,则对激励对象的刺激效果有限。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计划激励价格远高于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这样虽然对管理层的激励效果有限,但另一方面却可以为二级市场(即证券交易市场)注射信心(这很好理解,公司股票现在才10元,董事会却告诉高管:你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在3年后以15元的价格购买股票,这反映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价的强烈信心)。
综上,股权激励是要综合分析的,一般而言,市场对其的解读是中性偏利好(反正不是坏事),但具体反映在股价上,一般不会出现特别明显的暴涨暴跌。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