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IPO招股书失效不鲜见 失效≠失败无需过度解读
因为审计报告有限期届满等各种原因,港股IPO期间出现上市申请资料失效的情况并不鲜见,今天已是9月最后一天,2021年第一季度交表公司都满了6个月的期限,我们梳理了今年一季度交表申请上市公司进展情况。
截至9月28日,1月份失效企业中有4家再次递交,2月份失效企业中有9家再次递交,3月份失效企业中有9家再次递交。随着10月份的到来,今年4月份交表企业若未在6个月内完成上市程序也将陆续进入过限期失效状态,预计未上市公司招股书失效名单将会再加长。
因为审计报告有限期届满、上市时间窗口不合适、企业自身对上市节奏的把控等各种原因,港股IPO期间出现上市申请资料失效的情况并不鲜见,截至2021年9月28日,2021年1月~3月港股交表81家企业中,截至9月28日共有28家企业完成IPO,约占总申请数的34.56%。
其中,2021年1月份交表公司18家,完成上市11家,失效7家,上市完成率61.11%; 2月份交表26家,完成上市10家,失效16家,上市完成率38.46%; 3月份交表37家,撤回2家,完成上市7家,已失效28家,上市完成率仅18.91%。
值得关注的是,4月份交表公司37家,截至9月28日仅有5家完成上市,随着10月的到来,预计这些未完成上市公司招股书也将进入失效状态,4月份交表的知名度较高公司包括嘀嗒出行、微医、安居客、步阳国际、杭州小电科技等。
失效后,企业仍可在失效后三个月内选择再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联交所将继续招股书审核及聆讯过程,2021年1月份失效企业中有4家再次递交,2月份失效企业中有9家再次递交,3月份失效企业中有9家再次递交。
招股书失效不等于IPO失败。递交的招股书为何会失效呢?港交所规定,递交IPO资料后超过6个月未完成聆讯过程,根据正常程序是会显示为失效的。然而,上市文件失效不等于上市失败,拟发行人依然可以通过更新资料重新申请再次“激活”上市程序。
由于上市聆讯时间没有确切时间,所以很多企业递交的IPO资料在此阶段距初次交表超6个月,自动显示失效。事实上,2021年6月份以来,有很多企业赴港上市,赴港申请IPO企业数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交易所审核的期限。
随着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创新医疗(6.610, 0.37, 5.93%)器械和药品的火热,大批企业面临着融资需求,因港股发行机制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成为众多创新企业IPO的选择。在资本市场中,医疗行业一直是IPO的主力军。
据统计,2021年1-4月,共计21家医药医疗企业递交上市申请资料。截至9月28日,其中,2021年1月份交表公司4家,完成上市3家,失效1家,上市完成率75.00%; 2月份交表5家,完成上市3家,失效2家,上市完成率60.00%; 3月份交表6家,撤回1家,完成上市2家,已失效3家,上市完成率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