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债券的趋势,债券面值
1:近期债券基金在下跌,为什么
牛市买开基,熊市买债基。
2:近现代民法上债的发展趋势?
年审判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少年司法制度完备与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之一。我国制定的《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大量的实体法律保障;
少年审判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少年司法制度完备与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之一。我国制定的《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大量的实体法律保障;《刑事诉讼法》中也有部分关于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原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但是,当前我国的少年审判判制度仍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在审判管理上不利于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从事少年审判的队伍不稳定,公、检、法三机关配合不协调,少年审判范围过窄,少年审判的诉讼操作缺乏科学性等等,这些弊端的存在,说明我国当前的少年司法制度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与发达国家的少年司法制度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制度,实乃当务之急,笔者在此略陈管见
3:中国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会怎样,债券牛市
1、现在的债券发行利率越来越低,中兴通讯最高竟然只有4.6%。大大低于3年期凭证式国债的5.58%。
2、经过半年的大牛市,已经有充分的赚钱效应,大家非常麻痹!
3、感觉降息后有利好出尽的感觉,现在刚刚降息,短期内不会再降!
4、本次降息,实际上银行都在上浮利率,实际并没有降。
5、高风险债都已经发行了,不止一家,面临上市,说是高风险,实际很多都达到了AA,而且有担保,相比而言,目前很多企业债的价格、利率、信用等级并没有太大的优势,唯一的优势就是可以零星交易,不用每次最少50万,但是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债券比如要吸引很多机构投资者参与其中。
综上所述,考虑到今年的收益已经大大超额完成目标,本人现在开始卖出企业债,参与逆回购,等待债券下跌!
4:近期债券投资前景如何选择哪只债基好
央行货币政策的调整不仅为货币基金和超短债基金等短期理财产品带来水涨船高的投资收益,也将提升债券牛市将有的投资空间。调整引发债市资金紧张,短期利率飙升,新发短融债券票息收益超过6%;不过另一方面,最近一些高信用评级的AA 级企业发债的融资成本已近8%,较高的收益率在给信用债基金提供较高安全边际的同时,也提供了良好的建仓机会。当前债券投资价值凸显,前期信用债的调整为信用债基金的建仓创造了良好的低吸机会。目前AA级别短融、中票的票面利率已超过6%,各信用级别、期限企业债、公司债票面利率也均在6%以上,这一收益水平已经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债券基金将成为投资者进入信用债市场最为有效的工具之一,是投资者分享和把握信用债市场发展机遇和投资机会的首选工具。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A、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工银添颐债券、广发聚利债券位列今年债券基金收益前列,值得推荐。
5:债券通将为我国债券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为促进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决定批准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表示,首先债券通的开通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参与,提供一个更加便利渠道,可在本土完成。拓宽了交易者渠道,推动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增加海内外机构对债券资产的持有。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巴曙松也表示称,与已成功运行的沪港通、深港通一样,债券通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以更低的制度成本、更高的市场效率,将国际惯例与中国债市的有效对接。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首先从宏观角度去看,有助于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虽然债券市场在推进持续开放,有400对家机构入市,但是总的投资余额可能还没有超过一万亿人民币,占市场的比重也比较低。其次,对中国国内是市场的长远发展以及不断的完善有积极作用。因为境外参与的机构越多,同时有不同的模式,对我们未来的债券市场如何更好的融合,对于未来中国债券市场的深度广度会起到推动作用。
“过去有推出一些人民币回流的许多举措,这个举措对于增加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的需求,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上的交易和融资业务,激活境外的离岸人民币市场是有好处的,债券通推出以后,通过市场可以拿人民币向中国境内债券市场进行投资,如果手中没有人民币,需要从市场获得,比如说去借贷、兑换等等,都是有助于离岸市场的发展,在的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的提升。”连平表示。
管涛表示称,债券通的开通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而言,增加了资本流入。债券通推动在中国境内的债券进入全球的债券指数,增加海外配置。
连平表示,北向通开通可以减轻对人民币的压力。最近会增加在离岸市场上对人民币的需求,离岸市场未来的汇率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相对会比较平稳,有助于减轻贬值的压力。
作为债券通交易单位,金融机构的参与必不可少。
经济观察报从国开行获悉,为推动内地和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国开行率先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首批“债券通”金融债券,并将于7月3日面向全球投资者收集订单。
国开行资金局王中表示,“债券通”机制的开通,对国开行具备特殊意义。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债券通”的启动,有利于拓展国开行筹资的市场基础,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6:我国金融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与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相悖。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把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分别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金融业的风险实际是更加集中和扩大。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而影响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例很小,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资产、其他资产的比例大约是77: 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8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这种资产结构存在很大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处于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商业银行许多优质客户进入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的负债规模、资产规模与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据统计,2002年3月末,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已达1171家,至2001年期末A股流通市值约为12454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极大地加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这也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商业银行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应对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就必须调整经营战略,实行混业经营。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事实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国的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分别处于无差异经营和无差异竞争的状态,包括机构发展和市场定位在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层次、有分工、有竞争、有合作的良性发展格局,对金融业资源的总量利用造成了极大浪费。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不断深化改革,严格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经营效益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其原因固然不少,而业务范围狭小则是一个重要原因。实行混业经营,发展全能银行是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因为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多样化的业务具有内在平衡特征,可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人,分散金融风险。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是我国商业银行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条件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发展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基本条件业已成熟。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分离银行制度对于保证商业银行的规范运作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种分业只是阶段性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总体上看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是:首先,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目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商业银行要将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作为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次,具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不仅有完善的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市场信号能够灵敏及时地反映市场供求情况,而且拥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再次,具有完善的法律环境,拥有健全的法制体系,从法律上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第四,具有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和有效的金融监管。
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而且在继续深化,在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现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例如,商业银行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抵押担保制度,以及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等,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已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证券市场也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我国对宏观经济和金融调控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从实施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看,尽管我国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但在许多方面已经接近基本条件的要求。因此,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有着较大的可能性。
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同时,《商业银行法》第三条中规定了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部分保险业务。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以下业务: (1)开展基金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基金资产投资管理业务,适当时候可以设立金融产业基金,并让基金上市发行;(2)开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如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清算、代理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3)开展项目融资业务,如进行项目的评估和资金安排;(4)开展企业并购业务,如帮助企业诊断和评级,帮助制定兼并战略,帮助设计企业产权结构等;(5)开展代客户理财业务,如为个人理财和为公司理财提供咨询服务;(6)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债券等;(7)代理保险业务。通过上述法律允许业务的拓展,可以改善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现在已有不少商业银行开办了部分上述业务,但力度还不够,效率还不高,要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尤为重要的是,商业银行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改善现有经营模式。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逐渐放松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和保险业务经营的限制,这种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海外银行业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如果我国商业银行不能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将难以在国际金融市场立足,同时在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情况下,如果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必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构成严重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考虑着手按全能银行方向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并据此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由于形势紧迫,我国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一些规定有必要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当前应当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为试点进行探索,以点带面,实行混业经营,逐步推进全能银行。从我国商业银行整体情况看选择中国银行较为适宜,这是因为:第一,中国银行是我国海外业务量最大的商业银行,由于受业务范围的限制,使其在与当地银行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第二,中国银行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最大,同时中国银行比较多地参与国际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银行的经验;第三,中国银行及其所属机构运作规范,比较容易进行监管。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种类繁多,门类复杂。金融机构种类繁多,有利于形成竞争,但也过多地加大了竞争成本,尤其是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其无差异竞争成本更大,我国金融业的普遍不景气状况也就难以改变。而整合现有金融机构,实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既可以改善这种局面,也可以实现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设立分支机构,并实行混业经营,发展全能银行,与此同时,则减少境内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内重组金融机构,实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并购或相互参股,并以一业为主,他业为辅,他业则以独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并分别设立账户,分别核算经营成果,分别进行风险控制,建立系统内垂直管理体系,从而防止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而此时的银行,成为金融集团公司,也就是综合性的“金融超市”。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如通过并购或相互参股,吸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甚至外资金融机构,则成为中国工商银行集团公司,下辖相互独立的四个子公司:商业银行公司、投资银行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既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业合一,又能在集团公司之下相互独立核算,甚至单独上市,从而成为“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中国加入WTO后,大量涌进的外资银行将都是全能银行,是“混合编队”,中资金融机构以“单兵作战”形式是无法应对的,实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重组现有金融机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是分业监管,监管部门有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业监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随着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统一监管也将成为一种必然。因为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和即将成为全能型的中资金融机构,不能不进行统一监管。为此,应制定统一的金融安全标准和监管标准。
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正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已提出将9家金融监管机构合并,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对每个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市场进行监管。日本则打破银行、证券活动的限制,并成立独立的金融监管厅,统一监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大藏省则只负责监管法规的制定。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比较理想的模式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金融机构。在现阶段,则应加强人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统一标准,联手行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同时,要完善各项监管手段,制定金融风险国内、国际预警指标体系,实现非现场检查的电子化、规范化、程序化,运用电子技术进行适时监管,及时跟踪监测,分析各类金融机构的变化,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