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矿难:“亚洲第一”银矿山全面停产整顿
记者发现,国城矿业(11.820, -0.18, -1.50%)(000688)自今年3月完成对双尖子矿山收购以后,双尖子矿山接连出现安全事故。此次安全事故是双尖子矿山最近一个月来出现的第二起,也是国城矿业收购完成后的第三起。
国城矿业表示,公司对宇邦矿业发生的事故深感痛心,对不幸罹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将督促宇邦矿业充分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深刻反省和检讨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不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安置和安抚员工家属。
7月31日公告显示,国城矿业控股子公司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双尖子山银铅矿近期发生一起井下斜坡道冒顶片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7月30日,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向宇邦矿业出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宇邦矿业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活动。
国城矿业同时表示,事故发生后,宇邦矿业已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杜绝“三违”行为。公司将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期初注册资本1.32亿元。该公司原本是一家私营矿企,李振水持股70%、李汭洋持股20%、李振斌持股10%。其中,李振水与李汭洋之间为父子关系,李振水与李振斌之间为兄弟关系,李振斌与李汭洋之间为叔侄关系。
宇邦矿业依法拥有证号为 C0120007号采矿许可证,对应矿山为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矿区银铅矿,矿区面积为10.9456平方公里。同时,宇邦矿业还拥有证号为 T73号勘探许可证,勘查项目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铅锌多金属勘探,勘查面积为19.76平方公里。
国城矿业与交易方、标的公司在2020年1月已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又一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交易方有意向将标的公司累计6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2020年7月,经协商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城矿业、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以9.8亿元的价格收购宇邦矿业65%股权。
今年上半年,国城矿业预计盈利1亿元-1.45亿元,同比增长103%—195%。业绩增长的原因就包括,公司锌、铅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上涨, 促使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同比显著增长。
根据当时评审报告,截止目前,已查明主、共生矿产资源储量(121b+122b+333)矿石量16122.42万吨;银矿石量11134.64万吨,银金属量15474.42吨;铅矿石量3803.30万吨,铅金属量39.22万吨;锌矿石量10460.80万吨,锌金属量152.30万吨。伴生银金属量3110.09吨、铅金属量46.20万吨、锌金属量38.82万吨。截至目前,矿区共圈定工业矿体280条,其中有39条矿体的单矿体资源量达到大型银矿规模。
双尖山矿山的探明的银资源储量,很快引起了资本市场关注。在国城矿业收购前,双尖子山矿山就被金贵银业(3.790, -0.04, -1.04%)(维权)(002716)相中,2018年5月,金贵银业公告显示,该公司曾与宇邦矿业相关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并就收购宇邦矿业65%的股权事项与相关方达成初步意向。如果金贵银业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协议,交易金额预计为20-24亿元(具体金额还需进一步洽谈),该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殊不知,金贵银业随后自身发生自己了危机,公司也披星戴帽*ST。最终,才有了国城矿业收购宇邦矿业。
完成收购之时,国城矿业称,宇邦矿业拥有双尖子山银铅矿采矿权和双尖子山铅锌多金属矿勘探权,银、铅、锌资源丰富,其银资源储量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七,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本次宇邦矿业并购完成,大幅增厚了公司矿山银资源储备和产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安全生产重于山,短短4个多月时间,双尖子山矿山接二连三发生安全事故,这对于国城矿业,以及当地安监部门来说,都值得深思。
e公司梳理发现,虽然今年3月,国城矿业才完成对宇邦矿业的收购,但是,国城矿业对这一标的的扩产行动,早已提前启动。
2020年10月,宇邦矿业与金诚信(22.030, 0.18, 0.82%)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矿山工程承包合同》、《基建、斜井及斜坡道二期工程及采矿工程(一标段)基础 工程施工合同》;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基 建、斜井及斜坡道二期工程及采矿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以上合同暂估价款累计为14.15亿元(最终以实际验收与结算款为准)。
这次项目扩建中,国城矿业就指出,上述合同所涉工程的最终建成,将促进宇邦矿业产能获大幅提升,符合宇邦矿业快速发 展的需求。一旦公司完成对宇邦矿业的收购,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021年2月22日,因“未批先建”,巴林左旗生态环境局向宇邦矿业出具了左环罚【2021】1号;2021年4月12日,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向宇邦矿业出具(左)应急罚【2021】8号,处罚事由是“行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