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发集团:债券持有人并未因暂停买卖而宣布债券发生违约事件 亦

2023-11-23 19:00:16

  诺发集团发布公告,根据配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公司证券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的期间超过连续15个营业日将构成违约事件,倘违约事件发生并持续,任何债券持有人可通知公司,债券已并且为立即到期,且公司应按其赎回金额连同截至付款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偿还。根据债券条款,倘违约事件未获豁免,则违约事件将持续。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A条,暂停买卖自2023年10月3日上午9时正起生效。于本公布日期,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仍暂停买卖。

  于本公布日期,债券持有人并未因暂停买卖而宣布债券发生违约事件,亦未选择于到期前赎回债券。公司已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而债券持有人已于本公布日期同意豁免公司就上述违约事件遵守及╱或满足债券条款,以及确认暂停买卖的期间超过连续15个营业日及直至公司股份在联交所恢复买卖的日不会构成违约事件或违反任何条件或公司于债券条款项下的责任。因此,董事会认为,违约事件概无亦不会对集团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本公布日期,概无其他债券违约事件已发生或持续。同时,暂停买卖并无导致违反集团订立的其他存续贷款协议及╱或债务工具,违约事件亦无触发该等协议及╱或工具项下任何交叉违约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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