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叶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
实 施 方 案
为提高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叶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级实际情况,以年度计划为统领,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为契机,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明确资金投资方向,统筹做好项目安排,继续加大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实现群众增收创收,切实让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效益。
叶县集中财力,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推进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叶县原属省定贫困县,于2018年成功实现退出,结合叶县工作实际,按照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中投入等要求,下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叶县特色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通过实施一系列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大程度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景区村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旅产业,全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收入,进而带动发展乡村振兴新模式。
本次方案调整后,叶县2022年计划安排统筹整合项目68个,涉及资金3780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资金6319万元,统筹整合省级资金2298万元,统筹整合市级资金4281.5万元,统筹整合县级资金7200万元。具体筹资情况见叶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叶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18个,预计投资1254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17万元、省级资金1935.53万元、市级资金3410.6万元、县级资金5686万元。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0年脱贫攻坚非脱贫村道路建设项目,为叶县18个乡镇街道266个非脱贫村新修建道路563.551公里;二是叶县2022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计划对叶县11个乡镇27个行政村实施重点项目区配套及重点村基础设施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建设道路39.188千米,排水沟长440米;三是叶县2022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计划对叶县11个乡镇17个行政村实施重点项目区配套及重点村基础设施道路进行改造提升。修建道路长为42.15千米,排水沟长2.29千米。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8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1000万元,市级资金900万元,县级资金510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0年脱贫攻坚非脱贫村道路建设项目,可解决18个乡镇266个村,323479人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是叶县2022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可解决11个乡镇27个行政村,37264人群众出行难问题;三是叶县2022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可解决11个乡镇17个行政村,20251群众出行难问题。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为2个乡6个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分别是:村内道路工程、15t水塔一座、场院及储物间;十二是叶县2022年任店镇村集体经济双河营村金耳菌种植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安装500KVA变压器设备一台、降温水帘6台、菌架500个、无塔供水设备2台、大3p空调4台、工业用加湿器、电缆线等。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53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836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2年省派第一书记项目,项目实施后,不仅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证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资5%,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种植结构调整、畜牧养殖、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2537人;二是叶县2022年市派第一书记项目,项目实施后,不仅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证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资5%,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种植结构调整、畜牧养殖、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46244人;三是叶县2022年市派第一书记工作开展帮扶经费,助推发展村集体经济,惠及群众46244人;四是叶县2022年洪庄杨镇小庄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大棚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168人;五是叶县2022年洪庄杨镇麦刘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大棚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012人;六是叶县2022年辛店镇村集体经济农家院联村共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2341人;七是叶县2022年水寨乡村集体经济粮食仓储联村共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3937人;八是叶县2022年田庄乡村集体经济东杨庄村粮食仓储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村集体经济所有,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850人;九是叶县2022年田庄乡村集体经济金岗李村磨具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350人;十是叶县2022年叶邑镇村集体经济南大王庄村菌棒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297人;十一是叶县2022年任店镇村集体经济刘岭村蔬菜大棚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036人;十二是叶县2022年任店镇村集体经济双河营村金耳菌种植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年收益不低于5%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621人。
责任单位:县组织部、常村镇政府、水寨乡政府、洪庄杨镇政府、辛店镇政府、水寨乡政府、田庄乡政府、叶邑镇政府、任店镇政府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经费,计划在叶县选取100名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专项培训。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高效带动村集体经济收益,惠及群众14417人。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对叶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进行贴息。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为叶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群众发展产业拓展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县金融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马庄回族乡李庄村香菇种植基地制棒车间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为540平方米制棒钢架结构车间、地面硬化、水电及温控配套设施,养菌棚2座,生产棚2座。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8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带动村集体发展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脱贫群众50人。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辛店镇桐树庄村村集体经济特色民宿建设项目,计划建设:特色民宿9间,游客餐厅1处,乡村特色阅览室、特色农产品品鉴室1个及室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可带动村集体发展,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550人。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任店镇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日光大棚122座及灌溉设施,新建机井9座,购置无塔供水系统15套、水泵15台、运输拖拉机10辆、蔬菜播种机9台及电三轮19辆。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1000万元。
时间进度:预计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2045户8697人。
责任单位:任店镇政府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2年龙泉乡食用菌科技产业园项目,计划建设工厂化仿生态智慧菇房15座,配套建设能源输出、能量转换、仿生态系统、能源控制养菌床架等辅助设备,新建产品存放中心一座;二是叶县2022年龙泉乡大湾张村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项目,食用油生产全套设备,建设化验室30平方米及全套化验设备。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1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775万元,县级资金142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2年龙泉乡食用菌科技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实施后,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综合收益5%,作为集体年收益进行返还,在带动本村集体经济发展,使277户1130人受益;二是叶县2022年龙泉乡大湾张村村集体经济食用油加工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777人。
责任单位:龙泉乡政府、县发投公司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田庄乡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自动化温棚46座。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0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现金分红等方式,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2993人。
责任单位:田庄乡政府
建设任务:计划建设牛羊吊宰生产线,牛羊待宰圈、精细分割加工车间各1个,储量1500吨冷库一座,面积共5230㎡。生鲜牛羊肉批发市场40间,面积800㎡及案台、污水处理、化验室等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484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可带动周边群众及贫困户就近务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惠及群众1693人。
责任单位:马庄乡政府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洪庄杨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计划建设内容:长100米,宽21.5米,高5.5米大棚8个,长120米,宽21.5米,高5.5米大棚7个。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2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0万元,省级资金264.6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168人。
责任单位:洪庄杨镇政府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保安镇夏园村、杨令庄村烟叶种植项目,计划建设:1、夏园村电烟炕21座,每座长9.6米、宽2.86米,库房一座600平方,长30米、宽20米,拣烟棚一座长60米、宽15米,配套800型变压器一个;2、杨令庄村电烟炕40座,每座长9.6米,宽2.86米,库房一座800平方,拣烟棚一座长60米,宽15米,配套300型变压器一个。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0万元,省级资金529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3560人。
责任单位:保安镇政府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2年辛店镇烟叶生产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新建烟炕50座,烟叶分拣棚3座及1300亩烟田间道路平整,新打烟田灌溉机井4眼,深100米配备水泵水管配套设施,50座烟炕供电配套设施;二是叶县2022年辛店镇南王庄村集体经济养殖厂建设项目,计划新建长50米,宽20米,养殖棚6处,新建长1500米,宽3米水泥道路,配套水电等相关设施。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0万元,省级资金180万元,市级资金38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2年辛店镇烟叶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可有效解决本乡镇烟叶种植灌溉及烘炕不足问题,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引导村内群众通过种植结构调整,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3333人。二是叶县2022年辛店镇南王庄村集体经济养殖厂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043人。
责任单位:辛店镇政府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夏李乡返乡产业园伞业加工项目,计划建设:1、标准化厂房长56米、宽20米、高2层。4、硬化场地8000平方米。5、水电等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5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75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预计解决全乡1200余人务工,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夏李乡政府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魏王村花生种植项目,计划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厂房1200平方,购置益加益榨油设备1套;二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马湾村万亩林果基地保鲜库建设项目,新建储量1000吨保鲜库1座;三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许庄村农副产品包装项目,新建钢结构标准化厂房1500平方,围墙240米,场地硬化1000平方及相关配套设施;四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马湾村养牛场建设项目,新建牛舍2座,围栏长600米,草料棚1座,饲草加工房1座,青储池1座,雨水排水沟300米,硬化场地4500平方米,砖围墙长240米,钢丝围墙长15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并配备相关机器设备。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50万元,市级资金775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魏王村花生种植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181人。二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马湾村万亩林果基地保鲜库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210人。三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许庄村农副产品包装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846人。四是叶县2022年邓李乡马湾村养牛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发展畜牧养殖、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210人。
责任单位:邓李乡政府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2年九龙街道大林头南村村集体经济特色种植大棚项目,建设特色蔬菜种植大棚13个,每个大棚长50米、宽12米,高3.9米,配套相应水电设施,占地14亩;二是新建特色草莓种植大棚13个,每个大棚长80米、宽8米、高4米,配套相应农机、水电设施,占地15亩;三是叶县2022年九龙街道大林头北村特色种植大棚建设项目,大棚1座,长60米、宽60米、高4.4米及配套设施;购置东方红140拖拉机一辆。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5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2年九龙街道大林头南村村集体经济特色种植大棚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提升人居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带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群众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高,惠及群众1923人;二是叶县2022年九龙街道典庄村村集体经济草莓大棚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提升人居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带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惠及群众1830人;三是叶县2022年九龙街道大林头北村特色种植大棚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不仅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带动群众就近务工,调整种植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942人。
责任单位:九龙街道办事处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2年昆阳街道聂楼村村集体经济保鲜库项目,新建分区立体双层冷库250平方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是叶县2022年昆阳街道三里湾村蔬菜瓜果特色种植项目,新建蔬菜瓜果特色种植避雨棚35座,长105米,宽2.8米、肩高1.9米、 脊高2.6米。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4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2年昆阳街道聂楼村村集体经济保鲜库项目,该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基础之上,引导鼓励村内群通过种植结构调整,拓宽增收渠道,惠及群众1068人;二是叶县2022年昆阳街道三里湾村蔬菜瓜果特色种植项目,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项目可带动农户发展特色水果种植产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改善村内人居环境,惠及群众1678人。
责任单位:昆阳街道办事处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仙台镇村高标准良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在仙台镇吴哲庄高标准良田示范园区内,改建房屋2处,共计464平方米,用于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0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产权归项目村所有,按照财政投资金额5%,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引导鼓励群众通过发展种植、就近务工等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惠及群众889人。
责任单位:仙台镇政府
2022年其他类项目计划安排8个,预计投资2447.2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447.27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
建设任务:一是叶县2021年下半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预计补助脱贫劳动力230名;二是叶县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预计补助脱贫学生1222名;三是叶县2022年上半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预计补助脱贫劳动力201名;四是叶县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预计补助脱贫学生1300名。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54.4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54.45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一是叶县2021年下半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为叶县18个乡镇230名脱贫群众实施教育补助助学工程;二是叶县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为叶县18个乡镇1222名贫困学生实施教育补助助学工程;三是叶县2022年上半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为叶县18个乡镇201名脱贫群众实施短期技能补贴工程;四是叶县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为叶县18个乡镇1300名贫困学生实施短期技能补贴工程。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农村管理员项目,计划在叶县18个乡镇、街道开发公益性岗位4000人,用于村庄清洁、卫生监督公益性管理。每人每月补助350元。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6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80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叶县2022年农村管理员项目,在改善提升村内群众人居环境的同时,增加4000户脱贫群众收入,每年每户增加收入42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交通道路“管养员”项目,计划在叶县18个乡镇设置道路管养员,用于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负责村内道路管理及养护,保证道路项目长期运营发挥效益,共开发327名,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17.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7.72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叶县2022年交通道路“管养员”项目,计划为叶县18个乡镇554个行政村,每个村配备一名非全日制交通扶贫道路“管养员”公益性岗位,负责辖区内的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每人每月发放工资300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 计划在南部4个山区乡镇共开发125名生态护林员,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巡山扑火、计划烧除、设置隔离带、查看火情、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工作时限为6个月,每人每月1000元。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5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在保证生态护林的同时,吸纳39户125名脱贫群众务工,每年每户增加收入6000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建设任务:叶县2022年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员跨省就业补助交通费,计划为叶县1000人提供交通费补助。
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0.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0.1万元。
时间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可对500名群众进行交通费补贴,缓解群众经济压力,提高务工人员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根据本方案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
2、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会同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金融办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扶贫道路“管养员”项目由交通局负责实施;村内道路、雨露计划等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现代化示范园区项目、农业产业种植结构调整等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投公司负责实施;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项目由林业局具体负责实施;富硒小麦产业园及以工代赈项目由发改委会同发投公司负责实施;林区道路、吃水井项目由国有叶县林场负责实施;贷款贴息由金融办负责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由科技局实施;各乡镇道路建设、产业配套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由各乡镇负责实施。市派第一书记、村集体经济等项目由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统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从资金统筹操作程序和资金拨付保障操作程序两方面来制定,操作程序要规范、可操作性强。
县财政部门收到需统筹整合涉农预算指标后,通知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批复,及时将资金对接到项目,形成“多渠道引水,统筹调配用水”的格局。
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年度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项目资金申请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年度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或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
报账资料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县发改委、乡村振兴局负责确认项目是否在项目库;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后支付资金。
资金拨付报账操作程序
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相关人员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相关人员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部门监督
县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表1:叶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xlsx
附表2:叶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