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巩固“双减”工作成果
根据“双减”文件精神及省、市“双减”工作部署,将乐县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巩固前期“双减”工作成果。
一是强化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完善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将乐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到相关部门,确保治理取得实效。7月14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点题整治”专题座谈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汇报不规范培训机构整治情况,县纪委分析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了下阶段“点题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规范培训政策措施。将乐县教育局根据“双减”文件精神,对将乐县10家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转型和注销,至目前,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共6家,其中学科类仅剩1家,义务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0%。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限培训时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联合县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严查培训内容,严禁超标、超前、超范围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等联合检查8次。严格师资管理,严把教师资质关,严禁学校教师和境外外籍人员在培训机构任教。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处置虚假广告2家,问题在期限内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推进监管平台应用。落实教育部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将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好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与建设银行将乐支行签订协议,合作搭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网络平台,资金监管核验通过率达100%,支付开通率达100%。将乐县正在营业的证照齐全机构监管账户余额都达5万元以上。
四是营造舆论宣传氛围。黑白名单在将乐县政府网公示栏公示,针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家长群体,通过发布提醒、致家长一封信、家访活动、宣传、短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节假日期间不参加学科类培训及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积极宣传国家和福建省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关政策精神和最新工作进展,促进社会公众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