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便民服务再发力 莆田市出台实施方案
莆田市近日出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明确了12条措施25项任务分工,进一步推进莆田市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莆田市医保服务水平。
■完善服务体系下放部分事项
方案提出,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镇、村全覆盖。今年底前,莆田市所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备1-2名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所有村工作人员中安排1-2名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
下放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业务。今年底前,下放部分医保服务事项由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医保协理员办理。将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报销初审等基础业务下放乡镇,由医保服务专兼职人员办理。村医保协理员负责基本医保政策宣传解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发动和组织、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采集和动态更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
■推进就近办理、网上办理
方案提出,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提高热线服务质量,实现市、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在莆田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经验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沟通协商等方式扩大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医保服务站。同时,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莆田医疗保障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趟”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加强部门业务衔接,进一步优化出生、企业开办、退役士兵、企业职工退休等各项“一件事”集成套餐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方案提出,简化医保转移接续,力争今年底前实现省内职工医保关系无纸化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步转移;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转移接续“跨省通办”。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结算;今年底前将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鼓励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同步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方案还就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数据信息支撑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