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司法局“三力并发”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宜兴市司法局立足职能,从机制、队伍、载体三方面着手,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释放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动力。
深化机制建设,筑牢规范监督“防火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监督配套工作机制,明确监督程序,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个案监督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执法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制度,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案件办理互助、案件相互监督等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合力。围绕执法单位“三项制度”体系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保障是否健全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案卷评查等方式,分阶段、分层次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全科体检”。
优化队伍建设,搭乘专业人才“直通车”。强化专兼职法制审核员队伍,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功能,宜兴市34个执法部门、18个镇街均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和监督,实现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事项全覆盖。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聘任14名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建设,通过“体验式”现场执法监督、“专家问诊式”参与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多方位监督。建立建好内部监督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科人员配置,设专职人员3名,负责行政执法指导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实现三股监督力量同向发力、协作衔接、信息互通。
强化载体建设,织密刚性约束“覆盖网”。制定执法监督年度计划,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以及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以《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为书面载体,完善监督结果反馈和责任追究流程。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2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宜兴市政务服务网、“双公示”平台为电子载体,推动执法信息全面公示、监督信息有效公开。今年以来,共发布执法公示信息及监督信息近千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执法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