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主题活动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规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9月29日,在第9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平遥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来到平遥古城上东门古城保卫战旧址缅怀革命先烈。
迈着沉重的脚步,民辅警列队步入上东门古城保卫战旧址。在庄严肃穆的古城保卫战旧址纪念碑前,民警以默哀、瞻仰纪念碑等形式表达对烈士最深切的怀念和崇高敬意。
青山埋忠骨,热血照千秋。全体民辅警纷纷表示将继承英烈遗志,弘扬公安英烈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凛然正气,全力以赴做好国庆和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史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