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尚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文件被处罚
10月13日,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苏熟消行罚决字﹝2022﹞第052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7月17日,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监督检查第三组将督查情况移交我大队。检查组对长春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江苏尚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长春化工的维保服务。查阅4-6月维保记录发现:1.月度维保记录中无泡沫灭火系统巡查检修测试记录。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维修保养,如2号消防泵房内泡沫灭火系统供水泵出水管总阀被人为关闭、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排 液管连接至比例混合器等隐患在4-6月的维保中未提及,反而得出系统工作正常的结论。维保活动存在项目缺项、结论虚假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罚款8.5万元。
江苏尚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王震,住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大道59号滨江科技创新中心2幢513。该公司曾因书面结论文件未盖章,2022年9月28日被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熟消行罚决字﹝2022﹞第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