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重调解” 便民利民“加速度”
泗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调解仲裁工作中心,以“化矛盾、促和谐”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原则,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泗洪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关注基层民生。认真落实仲裁便民“三进”活动方案,深入企业一线,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让企业与员工都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今年来仲裁院组织送法入企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册,使更多的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二是坚持调解为主,保证仲裁公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创新调解方法,完善调解模式。通过倾听当事人陈述,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双方进行讲解规劝,以“拉家常”等方式摸清双方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因势利导,背对背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双方分歧逐渐缩小,从而达成调解协议。截至今年9月,成功化解868起劳动纠纷,调解率达88%,切实提升了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远程在线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引导和推行“电话调解”、“网上调解”等“不见面”调处形式,逐步从“便我”向“便民”转变,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速纠纷化解办理流程,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坚持阳光仲裁,确保办案质量。公开办案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处理争议。下一步,泗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围绕“重调解、严仲裁”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加大调解力度,提高仲裁效率。以求达到维护劳动者权益,降低用人单位损失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