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股票 处罚(近期被处罚的股评)

2022-10-13 08:31:38

  黑嘴是什么东东

  什么是黑嘴

  黑嘴就是非法证券咨询机构或个人。这些股市“黑嘴”或者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介发展会员,收取荐股费用而非法获利,或者通过推销“包赚不赔”的荐股软件牟取非法利益。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手机短信欺诈投资者

  黑嘴的影响

  此类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不但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且严重妨碍了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使真正守法的咨询机构难于正常开展业务。长此以往,证券咨询行业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之中,甚至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和有效性。

  黑嘴的欺骗手段

  第一步:高级会员建仓; 咨询机构让它们的合作伙伴先建仓,然后高级会员建仓,顺便给他们的合作伙伴抬抬轿。 第二步:低级会员抬轿; 然后通知低级会员买入该股,其实就是抬轿和接货。它们通常都是短信通知买入,短信是群发的。这些低级会员大致同时买入,股价迅速推高。 此时,他们的合作伙伴已经开始出货了。 第三步:以免费电话送飚股为诱饵,诱惑散户,让他们继续抬轿或者接货。 此时,低级会员开始出货。这是好一点的咨询机构。 一般的咨询机构是不管你的死活的。 免费电话送飚股的另一个目的是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以便游说他们入会,补充因不断亏损而不断流失的低级会员,补充抬轿后备军。 第四步:公开点评推荐,让场外资金接货。 比较低劣恶毒的咨询机构二三四步同时进行,因为中国是T+1操作,追高者全部套死,知道上当了你也跑不掉,只能眼睁睁等死。

  黑嘴的识别

  第一招,看其是否“挂牌经营”。按照《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会员制机构在开展会员制业务时,应在相关栏目及业务发生场所,以醒目方式公示或公告机构全称及业务资格证书号码、参与栏目的执业人员姓名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如果没有“挂牌经营”,则其身份可疑。 第二招,看其是否招收异地会员。由于异地会员在投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给“黑嘴咨询”以可乘之机,对此,《暂行规定》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因此,一旦有外地咨询机构或人员要求你成为其会员时,那么其身份就十分可疑。 第三招,看合同签订情况如何。一是合同的格式要统一印制;二是合同应载明投诉电话、收费专用银行账户账号、户名及开户行;三是合同有醒目的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提供专业服务,不承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也不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四是未签书面合同前不向投资者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如有不符,投资者应将其身份与”黑嘴“挂钩。 第四招,看其是否”推荐黑马 “或自吹自擂。《暂行规定》禁止会员制机构及人员在开展会员制业务时以”黑马推荐“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或以”免费赠股“等营销方式招揽业务;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等。如有违背这些行为的,则属于”黑嘴“无疑。 第五招,看其处理客户投诉的态度。对于客户的投诉,“黑嘴”们往往采取的是推诿的办法。为此《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会员制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独立处理客户投诉;对于收到的投诉,相关机构应于次月月底前处理完毕。因此,如果你的投诉得不到及时处理, 而是相关机构推诿的做法;或者在你投诉的次月月底前没有处理结果,那么,你就有必要将其与”黑嘴“联系在一起。

  黑嘴的防范

  严厉打击股市“黑嘴”,亦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需要公安、司法、信息技术、金融机构、新闻宣传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有效机制;另一方面,公共媒体亦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信息的筛选力度,严把证券咨询广告关。而投资者也应认识到股市投资的本质,抛却“一夜暴富”的梦想,明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真伪。

  本段黑嘴的代表

  黑嘴股评第一黑:天力的阮开立。阮开立,原名赵笑云。 黑嘴股评第二黑:重庆博股通金的唐勇 黑嘴股评第三黑:华鼎财经的曲卓 黑嘴股评第四黑:山东神光的王继洲 黑嘴股评第五黑:鑫鼎盛 黑嘴股评第六黑:三元顾问 黑嘴股评第七黑:股来鑫 黑嘴股评第八黑:汇正财经 黑嘴股评第九黑:新兰德 黑嘴股评第十黑:多空阵线和容维创富

  黑嘴的处罚

  2005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列出了13条高压线年春节刚过,证监会就公布了对股市黑嘴和咨询机构的处罚名单,被业内称为,黑嘴限制令后的首次处罚。在这个包括券商、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从业人员等在内的11项处罚决定中,对市场名嘴孙成刚(曾用名“孙成钢”)的处罚尤为引起关注。 孙成刚被要求5年内不得从事任何证券业务和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包括闽发证券董事长张晓伟、汉唐证券董事长吴克、民安证券董事长刘大力在内的10名券商高管被处“永久性市场禁入”的处罚。 2007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认定蔡国澍涉嫌在互联网上发表严重失实信息,对相关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涉嫌违法违规,宣布对其立案稽查。最终罚款 3万元了事。 2007年4月,中国证监会在媒体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对无证股评人李世俊开出30万元罚单。 在 2006年就被禁止进场的孙成刚在2007年12月再遭官司。因他创办的上海弘信公司未经批准,代人炒股分成获利,被浦东新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8年9月,中国证监会通过媒体,向深圳前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及汪梦飞、梁祖芝、陈建平、罗嗣红等4人发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因4人对上海天力投资顾问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拟对他们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2008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查处首起咨询机构操纵市场案。武汉新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被没收非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的罚款,个人投资者陈杰被没收被证监会依法冻结的股票。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陈杰通过上市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交易操作了37次,武汉新兰德收取咨询费用非法获利735万元。案发后,朱汉东被罚30万元,5年内禁入证券市场。 最轰动、最大金额罚单的开出也在同一天,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经理汪建中一时让股民震惊。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被撤销,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并处以1.25亿元罚款。汪建中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

  对李世俊处以30万元罚款,请问是关于什么事件被罚的呀,望讲详细些

  严打黑嘴 证监会开出30万元罚单

   日期:2008-4-11 10:5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对李世俊处以30万元罚款,这是管理层对股市黑嘴开出的2008年第一张罚单。

   公告称,李世俊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的情形下,存在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处以30万元的罚款。这也是去年3月19日无证股评家蔡国澍被罚之后,第二个无证股评人士遭遇证监会严打。

   30万元是至今为止对“黑嘴”的最高处罚额,2006年2月,孙成刚被证监会没收199万元违规所得并外加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山东神光处以5万元的罚款。2007年5月24日,联合证券分析师宋华峰买卖自己推荐的广济药业(爱股,行情,资讯),被追缴非法所得12万元。

  80后干什么惊动最高检?

  80后“割韭菜”惊动最高检!“抢帽子”非法获利75万,他被判刑11个月。

  曾经报道过“黑嘴”廖英强被证监会处罚的事件。

  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面对证监会1.3亿元罚单竟然轻松笑言,这笔巨额罚款相当于给他“打了个广告”。不过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笔“轻松”的罚款廖英强也没有及时缴纳,登上了7月2日证监会公布的“老赖”名单。

  7月12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有关金融犯罪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位80后“股评家”朱炜明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

  尴尬的是,朱炜明非法获利的金额也只有“区区”75.48万余元。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他将付出11个月牢狱之灾的代价。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件

  在最高检的通报的案例中,朱炜明1982年7月出生,是原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纪人,还当过上海某知名财经节目节目特邀嘉宾。

  在任国开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期间,朱炜明凭借该电视节目特邀嘉宾的身份便利,多次以“抢帽子”交易的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谋取利益,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

  最终,朱炜明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人民币76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抢帽子”交易,起源于早期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员喊价的动作,引申含义是指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公开评价推荐自己买卖或持有的证券,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主办此案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顾佳介绍说,抢帽子交易之所以能够获利,构成犯罪,关键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人”。实施抢帽子交易的人,往往对股市的预测能够让很多人产生信任。当行为人是证券从业人员时,这种信任度就更高。本案中朱炜明是所谓股市名嘴,是证券公司经纪人,同时受聘担任某电视节目嘉宾,每周五晚上在节目中评论股票,其节目拥有大批观众,足以形成影响股市交易价量的资金流。

  二是“反向交易”。实施抢帽子的人总是事先打好了埋伏,对其推荐的股票,自己抢先买入。一旦股价上涨,在他人买入的当天,他就已先期卖出,抢了时间差,赚了利润,把跟风买进的散户“套牢”。

  本案中,朱炜明违背了证券经纪人不得买卖股票的从业禁止规定,用父母、祖母户名的股票账户每周四提前买入大量股票,周五上电视节目进行公开推介,引诱收看节目的投资者在下周一的交易日内跟风购买,推动股价上涨。自己却反向抛售牟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造成严重的危害。

  三是“情节严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抢帽子交易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朱炜明获利75万元,操纵多只股票,明显影响被操纵股票交易价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证监会此前曾经重罚

  早在2016年,证监会就已经对朱炜明进行了“罚一没三”的顶格处罚,罚金总计1810万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书显示,朱炜明曾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担任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持有证券经纪人证书,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其父朱某荣、其母孙某英和祖母张某英都于该营业部开立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经证监会查证发现,朱炜明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控制朱氏账户组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452.67万元。

  尤其是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期间,朱炜明在“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建仓买入,公开荐股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43.93万元。

  处罚决定书指出,朱炜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公开荐股的两项行为均违反证券法规定。

  证监会决定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约452万元,并处以约1358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专家建议:别信小道消息

  顾佳指出,朱炜明案件显示出证券违法犯罪的新手法、新类型层出不穷,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建议证券市场监管要进一步从严,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违法行为监管要加强。

  同时,他也提醒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盲目听信小道消息,对股市要多一些理性判断,不能被人当作了“韭菜”,多一份风险意识,看紧自己的钱袋子。

  据了解,非法证券活动涉嫌犯罪的案件,贾跃亭被罚款2.41亿元,这是咋回事?

  证监会查处乐视网财务造假,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自然要被处罚。据媒体报道,证监会近期宣布了对乐视网的调查结果,确认其确实存在伪造数据上市的现象,所以对乐视公司和其法人贾跃亭做出罚款。但由于乐视已经退市并且接近破产,而贾跃亭在美国不知何时回国,所以罚款基本是要不到了。其实从处罚决定来看,这基本是资本市场改革以来,对造假现象的顶格处罚了,但由于处罚决定来得太晚了,所以很难起到实际的效果。

  事实上,身处美国的贾跃亭早就已经债务缠身,国内的债主几年前,就前往美国起诉他,最后贾跃亭将自己仅剩的股权资产,打包成信托,并且承诺,只要公司上市就还债,这才打发了这群债主。而巧合的是,这段时间,贾跃亭在美国的汽车公司,刚刚传出要上市的消息。

  不过即便是如此,大众依然不看好,因为该公司只有一款概念车型,量产车至今还没有出来,即便上市,也很难实现一个高估值。所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几乎是不可能了,贾跃亭现在身上除了这些股份什么都没有了,即便回国,也无法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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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晚间,已从A股退市的乐视网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表示,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送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被罚款 2.412亿元。

  经查明,乐视网及贾跃亭等存在5项违法事实:因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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