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乡镇 建

2022-09-21 14:03:50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集体土地33.0765公顷:其中农用地33.0765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白马寺镇白王村水浇地,西至白马寺镇半个店村水浇地,南至白马寺镇半个店村水浇地、孙村水浇地、黑王村水浇地、白王村水浇地,北至白马寺镇半个店村水浇地、孙村水浇地、黑王村水浇地、白王村水浇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批准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白马寺镇白王村集体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

  拟征收白马寺镇半个店村集体土地15.7727公顷:其中农用地15.7727公顷。

  拟征收白马寺镇黑王村集体土地4.6358公顷:其中农用地4.6358公顷。

  拟征收白马寺镇孙村集体土地12.6185公顷:其中农用地12.6185公顷。

  瀍河回族区政府拟组织白马寺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要求,瀍河回族区政府拟召集区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信访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白马寺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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